
份有限公司重庆铜梁支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、违反商户管理规定、占压财政资金、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,被给予警告,并处78.2万元罚款。 此外,时任工商银行铜梁支行公司金融业务部客户经理蒋某艳、时任工商银行铜梁支行公司金融业务部经理邱某,均因对该行违反信用信息查询相关管理规定负有责任,分别被处1万元罚款。责任编辑:王馨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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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18:21: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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